第一节金年会 外国留学生申请学习的途径、条件与期限
一、申请条件
(一)、学历生申请条件
1、本科生(中文授课)
具有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6岁以上,30周岁以下。如不能使用汉语学习者,可先安排学习汉语一年。学习专业的汉语要求一般为HSK4级以上。
申请材料:
1、金年会 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护照照片页
3、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需公证)
4. 体检证明复印件
5. HSK证书复印件
6. 4张2寸彩照
7. 其他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推荐信及推荐人等)
2、本科生(全英文授课)
具有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6岁以上,30周岁以下。英语水平良好,能用英语进行日常的听、说、读、写等。
申请材料:
1. 金年会 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 护照照片页
3. 最高学历证明及成绩单(需公证)
4. 体检证明复印件
5. 英语水平证书
6. 4张2寸彩照
7. 其他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推荐信及推荐人等)
申请途径
1. 通过金年会 外事管理系统(http://wsgl.sdju.edu.cn/internationalEducationStudent/2018/1)申请。
2.直接与金年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外国留学生招收的老师联系咨询:张晖 朱许冰 电话:021-38223033 电子邮件:zhangh@sdju.edu.cnzhuxb@sdju.edu.cn
(二)、非学历生申请条件
1.汉语进修生(半年及以上)
汉语语言进修生(半年及以上):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毕业),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公民
2. 本科预科生(半年至一年):
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毕业),年满18周岁,准备申请金年会 本科专业学习,身心健康,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公民。
申请材料:
1.金年会 来华外国留学生申请表
2.有效期内的护照复印件以及与护照照片同尺寸的照片四张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成绩单(中英文皆可,盖有学校公章以及校长签名,翻译件须公证)
4.“转学证明”(仅要求上一学期在中国的学校就读过的外国留学生提供)
(三)、学习期限
本科生:4年
长期汉语进修生:1—2年
(四)、申请时间
本科生: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30日
语言生:秋季学期申请时间为6月底至8月中;春季学期申请时间为12月底至次年1月中。(春季学期仅接受有汉语基础的外国留学生申请报名)
申请途径
联系人:汪老师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邮编:12335
Email:cherishice@163.com,wangn@sdju.edu.cn
(五)、费用
本科生:
1.学费
理工科专业:23000/年
其他专业:20000/年
2. 住宿费
6000/年,校内留学生公寓(两人一间)
3. 保险费: 800/年
语言生:
1.报名费:400/年
2. 学费:15000/年
7500/学期
3. 保险费:800/年
4. 住宿费:2人间500元/月;4人间250元/月
(六)、学费减免评定办法
分类与标准
学费减免为A类和B类。A类包括学费;B类包括部分学费。
大一新生学费减免标准(按每学期制):
名称 | 等第 | 标准 (元/学期) | 申请学生类别 |
金年会 外国留学生学费减免 | A类 | 工科11500元; 商科10000元 | 学历留学生 |
B类 | 工科9000元; 商科6250元 | 学历留学生 |
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学费减免标准(按每学年制):
名称 | 等第 | 标准(元/年) | 申请学生类别 |
金年会 外国留学生学费减免 | A类 | 工科23000元; 商科20000元 | 学历留学生 |
B类 | 工科18000元; 商科12500元 | 学历留学生 |
学费减免评定程序
(一)大一新生首次申请学费减免
1.每年6月30日前,由留学生新生本人提出申请。
2.外国留学生事务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相关二级学院进行复审;最后由学校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大一新生第二学期学费减免评定
1. 每年12月30日前,由留学生新生本人提出申请。
2. 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新生第一学期的学业及表现,给出初审意见;外国留学生事务办公室汇总二级学院结果,提交学校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二级学院留学生学费减免评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三)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学费减免年度评定
1.除新生学费减免外,其余学生学费减免由二级学院组织评审,二级学院应成立留学生学费减免评定工作小组。学费减免每年评审一次,学校每年将学费减免按各二级学院留学生数比例予以下拨。
2.每学年6月30日前,由留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登陆“金年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http://guojijl.sdju.edu.cn/)”—“表格下载”中下载并填写《金年会 外国留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提交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二级学院留学生学费减免评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新生学费减免申请条件
(一)A类学费减免
1.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的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
2.新HSK(五级)180分以上(对于选择学习我校全英语授课的外国留学生HSK成绩不作要求),雅思6.0以上或托福80分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B类学费减免
1.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的学历,学习成绩良好,各方面表现突出;
2.选择学习我校全英语授课专业,有相应级别的HSK合格证书,雅思5.5以上或托福75分以上者,优先考虑。
第二节外国留学生报到注册流程
一、注册材料准备
被我校录取的外国留学生需注意以下材料是否齐全:
(1)选择住校外的同学,请及时去就近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并在报到时交验给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临港校区行政楼113室);申请住学校宿舍的同学,办理完相关入住手续后,由学校出具相关介绍信去属地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2)从外地或国外来上海的学生,必须在上海重新进行体检,请自行去“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网站预约体检(http://www.sithc.com),详情可咨询留学生管理老师。
二、注册报到流程一:缴费及签证办理等事项
(1)新生入学,到金年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交验护照、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自费生在留学生办公室领取《留学生缴费收款通知》,到校财务处缴纳报名费、学费、保险费(规定详见附件)、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学历生(自费生须出示学费缴费凭据)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取各类报到材料(如办理居留许可介绍信和JW202表第三联),办理相关手续,注册完毕。
三、注册报到流程二:教学安排
在完成第一步注册后,请前往各自学院的负责老师办公室安排办理注册(课程安排,购买教材,住宿安排等)。
附件:
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的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来华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外国留学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优化留学环境,教育部国际司于2007年制定并下发了《高等学校要求外国留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教外司来[2007]1078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学习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外国留学生,学习期间必须购买学校指定的外国留学生团体综合保险。
第三条购买学校指定的外国留学生团体综合保险的留学生应在缴纳学费的同时缴纳相应学期的保险费用。
第四条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校际交流生,凡奖学金条款中含有提供医疗保险内容的,由学校统一办理购买外国留学生团体综合保险;无明确规定的,保险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五条学校各院系、各单位在与海外院校或机构签署接受外国留学生的协议时,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明确外国留学生的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和支付方式。无明确规定的,保险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六条鉴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已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受理保险公司,为了保证我校的留学生享受的保险保障标准一致,我校选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为我校指定外国留学生团体综合保险险种。
第七条、凡涉及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具体事宜,根据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执行。
第八条凡拒付保险费(也不提供已在本国国内购买海外保险的凭证)的自费留学生,将失去在我校申请市政府奖学金的资格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学校授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本规定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