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所):
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上海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国家和上海的工作大局服务。
二、课题设置
2022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设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择优立项。
《课题指南》围绕国家和上海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自选题目进行申报,自选课题应符合本次课题招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在课题评审、立项方面与按《课题指南》申报选题同样对待。
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一般不得逾期。
三、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事关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题目进行申报。自选课题应符合本次课题招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充分反映所在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和本市水平的研究成果。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2.课题申报按学科进行,学科选择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学科进行申报。
3.课题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一般不得逾期。
4.2022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设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其中,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6万元。自筹经费课题由申请人自筹研究经费,从申报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初评入围课题中择优设立。
5.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0日后出生)的青年科研人员可以申请青年课题;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团队,但必须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需与科技处提前说明情况并签署到期课题管理协议),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
(3)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人同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若申请人申报的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资助,所申报的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予以立项。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7)凡以市社科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或项目资助字样。
四、课题申报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课题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人需登录我办网站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申报数据,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请在6月30日前完成用户注册)。课题申报所需材料从哲社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下载。
2.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请人资格、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或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在2022年7月10日前未获得结项批复的(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对本单位申请人的实名认证信息和网上录入数据进行审核,保证《申请书》数据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课题申报系统于7月1日零时至7月10日24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因科技处需为各位申报者进行形式审核并反馈修改,请在7月8日16点前在系统提交申报书;科技处将根据提交时序为各位老师及时反馈意见。
五、申报流程:
1.进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点击右上角“课题管理系统”中“注册用户”,自己确定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并牢记,然后在“登陆系统”登陆,登录后首页右上方须显示本人身份证照片,否则科技处无法进行实名认证;如果往年已经注册,请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如果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可以联系科技处(请发邮件至chensh@sdju.edu.cn),帮助找回密码。
2.登陆后首先选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再点击页面左上方的“课题申报”栏目,选择相应的课题类别,点击其后面的“钢笔型”图标后根据要求录入所有申报数据,其中红颜色字体的数据为必填数据,否则不能“保存资料”,为了节约网上登陆时间,大段的文字最好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打好草稿复制填入。
3.然后到“课题管理”界面选择“打印”图标,跳出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再选择“打开”或“保存”,将填写好的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保存到自己的计算机上,并从“视图”中的“页面”形式查看,此自动生成的WORD版本申请书格式上如有不对的地方,还可以稍作修改。
4.如果第一次没有填写完整,或还要修改,请点击“查看修改”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进行修改,再“修改申报”保存。注意,一定要在录入完整、准确后再自动生成WORD版本申请书,并点击“修改申报”;
5.等表格确实填写准确、完整后,点击“查看修改 ”图标,再回到原来录入界面,并点击“提交申报”,最终上报申报材料,状态栏显示“机构审核中”图标说明已经提交成功。请注意,一定要“提交申报”,否则申报材料报送不到学校机构用户,无法审核上报。
申请人务必于6月30日前提交实名认证信息,以便科技处集中审核。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咨询工作通过网络进行。
申请人如有课题申报及注册方面的问题,请发电子邮件:chensh@sdju.edu.cn。
如遇申报系统平台的技术问题,请发送至电子信箱:sskkt@sh-popss.gov.cn。
咨询电话:18201772377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sh@sdju.edu.cn
附件1.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pdf
附件2. 2022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22年6月10日